该局在对药品经销行业进行专项整治过程中,依据市医保中心提供的第三方信息,有效堵塞了医药行业税收流失漏洞。一是筛选检查评估对象。将医保中心提供的医保结算数据与纳税人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确定33户数据异常的药品经销纳税人为检查评估对象。二是确定应税收入。对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纳税人与医保中心进行结算和在医疗保险医药管理系统中调取医保药费数据的程序和方法,并对各药店中非医保收入占医保结算收入比例进行了统计分析,确定了应税收入计算公式。三是开展纳税评估。对33户纳税人进行了2008年度和2009年度1至7月份各税统评,共查补增值税42.17万元,调整应纳税所得额39.15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1.36万元。四是制定药品经销行业税收管理模板。制定了医药经销行业账簿凭证设置、应税收入计算和日常税务管理等内容的税收管理模板,及时监控药品经销行业应税收入的真实性,提高药品经销行业的税法遵从度。(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