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通过采取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资金管理等措施,大力支持全区学前教育发展。一是加大城市学前教育投入。2013年区财政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安排城市学前教育奖补资金1107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664万元,市级资金155万元,区级资金288万元。二是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海港区首次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学前教育发展整体规划,自今年起我区将对低收入、普惠性收费标准的民办幼儿园进行补助,目前已安排专项资金390.4万元,其中:中央、省及资金264万元;市级资金26.4万元。三是落实幼儿资助政策。今年海港区将加大落实幼儿资助政策,目前区财政局正积极开展调研,研究制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目前已拨付资金59.07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35.44万元,市级资金8.27万元,区级资金15.36万元,对500余名幼儿进行资助。(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