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动员暨科技工作会议召开后,海港区委、区政府立即进行了学习传达。3月12日,海港区政府召开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专门会议印发了《全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动员暨科技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并在会上就全市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区长于春海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一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思想认识程度,深刻领会“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自主创新是第一竞争力;科技支撑发展,创新引领未来”的深层涵义,充分理解科技创新是调结构、转方式,应对当前金融危机,迎接未来经济发展的核心手段。全区上下各项工作都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形成创新的意识,融入科技的概念,确保全区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二要抓好四个主攻方向。一是产业。要抓好传统产业的上档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培育工作。二是企业。要明确企业是科技创新工作的主体,是各项工作聚焦的着力点。要进一步抓好企业的科技创新、机制建设等工作。三是管理。四是服务。“管理”和“服务”都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突出新理念,确保创新的方式方法得以体现。三要找准四个着力点。一是人才。要抓好人才的引进、使用和管理工作,特别是要抓好人才库建设工作,进一步放大视角、放大选才范围。二是载体。要抓好重点实验室、中介组织、科技孵化基地等载体建设工作。三是投入。加大区本级的科技资金投入,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鼓励企业、科研院校等科技资金的投入。四是环境建设。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和政策制定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营造浓厚的科技创新的社会氛围和文化自觉意识。四要把握三个关键环节。重点抓好研发、转化、生产力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研发的力度、转化的力度,使其最终形成生产力。五要搞好“三大工程”。即“对标行动”工程、品牌建设“示范工程”、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工程。六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进一步健全全区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切实做好全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工作;抓好体制机制的研究工作,进一步扩大科技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目前海港区正在起草具体的“贯彻落实全市建设创新型城市会议精神实施意见”,依据实施意见,组织好全区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