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区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所于2009年1月10日至3月1日,开展了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接网式的专项整治。一是加大保健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和日常监督等方式加强保健食品的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经营单位依法规范经营意识,提高全民的自我保护,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大家的主官能动性和积极参与意识,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加强监督整治。实行领导负责,分片到科,责任到人,全面加强对经营保健食品的商场、超市、药店等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所售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标签和生产日期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严厉查处各种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净化我区的保健食品市场。截至目前,共检查超市18家,药店45家,均未发现销售不合格保健食品。(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