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应急防范准备。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积极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单位做好人员、物资、设备准备工作及各种呼吸道疫情的监测、汇报工作。二是做好医疗救治准备。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加强急诊科、呼吸科等重点科室的技术力量和设施配备,根据门诊流量,及时调整充实一线人员,确保应诊患者得到及时救治。三是做好预防保健工作。通过向辖区居民发放《雾霾天气健康指南》和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为市民提供食、住、行等方面的健康指导。四是做好值班备勤准备。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密切跟踪事件发生过程,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