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10 0:00:00 次浏览 分类:部门动态 来源:
一是加强工地管理。每个建筑工地安排2名容貌监督员,发挥现场监管职责,针对个别工期紧的工地,派人员现场勘验,保证出土工地的车辆冲洗到位、无高尖装载,不造成抛洒和扬尘。二是严格落实检查。在辖区设置3个固定检查点,每晚22:00至次日6:00时,安排4车15人,进行轮回检查。三是强化前置处理。在易发生乱倾倒的路段设置隔离桩、警示牌等,规范渣土清运秩序。今年以来,累计检查车辆500余辆,处罚10辆。(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