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办公室密切配合的政务公开管理机制。二是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公开,促进环保公众参与。不断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的环境重要信息,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决策和监督。三是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公开,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认真推行环境监察政务公开制度,加大对群众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及时向群众反馈案件查处过程和结果,做到让群众心中有数。(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