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2009年暑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海港区环保局不断强化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管理工作,落实措施,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涉危企业及时开展环境隐患大排查活动,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个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环境应急值班、预警和响应工作。建立联系畅通、反应灵敏、协调有序的应急值守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三是完善应急机制。落实完善环保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机构、职责、程序,做到“四个第一”即: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防控措施,第一时间开展应急监测,第一时间报告事件信息。四是加强应急队伍培训。组织开展多元化的应急培训,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应急指挥与应急处置能力。(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