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准入条件。实施“十不批”、“三限批”,否决高污染、高能耗及重复建设项目,今年以来,拒绝准入不合理建设项目10余个。二是减少审批环节。对符合产业政策、具备审批条件的项目提质提速审批,将审批时限缩短到3个工作日。三是执行“首办责任制”。项目接待、了解情况、受理过程、现场勘查,首办人都要一手经办,填写“现场勘查登记表”转交具体承办人,保证在承诺时间内予以办结。四是加强“三同时”验收力度。行使“环保第一审批权”,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纠正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今年以来,共查处13家违法建设项目单位。(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