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审批企业建档关,将审批后的建设项目及时整理备案,分类建档,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随时加以督导监管。截至目前,已审批建设项目90个。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关。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环评要求对照检查,严格审查环保设施是否按要求建成并正常运转,确保防污染措施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共验收区级建设项目20个、市级建设项目41个。三是严把建设项目监察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将验收企业名单及相关情况进行移交,将验收后的企业列入日常监督管理范围,保障企业在正常经营状态下防污染设施的正常运转,减少污染。(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