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危险废物监管,规范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行为,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海港区环保局四项措施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监管。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环保系统内部协调与配合,严格落实辖区内危险废物的统一监管职责,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各种行为。二、加强风险管理。积极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尽快形成危险废物鉴别能力,提升危险废物在线监控能力,定期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辖区环境安全。三、加大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大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并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四、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单位以及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对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无经营许可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或者超量、超范围、超期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