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好源头关。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注重对周围居民及环境的影响程度,从源头上把好审批关,有效杜绝新的污染源和新的污染矛盾产生。二是把好管理关。对全区范围内易产生污染纠纷或环境信访的老污染源,注重加强对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自身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监察,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引发群众信访,依法做好老污染源的环境治理。三是把好执法关。在日常执法和专项行动环境监察中,注重对排污单位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重点稽查、重点查处,将污染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把好监察、督查关。从日常工作抓起,从细节抓起,加强工作进度调度和督查考核,增加对全区污染源的现场监察频次,加大监察力度,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监察和后督察相结合。五是把好宣传关。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污染防治的有关知识,重点提高群众和重点涉污企业的环境意识,加大环境宣传力度,使其自觉强化治理,以消除因各类污染造成的环境纠纷和矛盾。六是把好行动关。发扬连续作战、敢打硬仗的精神,利用临近年终的有限时间,迅速行动,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扎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年终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