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项目巡查全覆盖。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监管到位、查处有力”的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巡查监管全面性和连续性。二是监察内容全覆盖。对项目验线、正负零、主体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及竣工验收五方面严格把关,保障项目质量过关。三是管理过程全覆盖。对在建项目,从工程开工验线到竣工验收逐个环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严禁建设过程中建筑“长高”、“变胖”、“走形”,保证建设按规划执行。四是监察方式全覆盖。加大监管力度,坚持日巡查、月清查、年总查制度,并结合突击检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今年以来,已有5处项目进入批后管理阶段,3处项目顺利开工,未出现工程违规建设问题。(规划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