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开展矿山安全大检查。对辖区各矿点的生产情况和危爆物品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登记建档。协同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各矿点的危爆物品落实24小时动态巡查。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机制。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工作理念,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巡查不到位、查处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三是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注重把非常时期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推广到平时工作中,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大矿山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矿山业主安全意识,督促其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防患于未然。(国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