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专业化物业。在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老旧小区,倡导“专业化物业”管理模式,使居民获得专业性强、管理手段先进、管理方式灵活多样的服务。二是社区准物业。在暂时还不具备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引入“社区准物业”管理。即在街道办事处领导下,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实施主体,由社区准物业管理处组织实施,社区居民共同参与,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的物业管理和服务。三是自治化物业。在周边无法封闭,小区中有道路穿行等极特殊情况的老旧小区,实行临时“自治化物业”管理模式。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小区居民成立“小区管委会”,以最低的收费,维护小区的基本生活环境。(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