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设施建设。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我局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作为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一项重要检查内容,指导辖区40家规模养殖场和4家定点屠宰企业建设化尸池或焚烧炉,提升了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印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知识百问和工作指南》小册子3000册、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条幅4个、制作无害化处理宣传标语2个在养殖场、屠宰场和办公场所进行悬挂和喷涂。邀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孙红梅对全区官方兽医、规模养殖场负责人和屠宰场负责人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知识培训,强化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者无害化处理责任,提高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按照“222”监管模式,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防疫监督站的工作人员对辖区养殖场、屠宰场、冷库、市场等场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严防未经检疫和病害动物产品流向餐桌。截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