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9 9:40:21 次浏览 分类:部门动态 来源:
近日,海港区畜牧局执法人员对石门寨镇昌兴兽药店抽检的不合格兽药进行查处。该药店经营的“盐酸环丙沙星可溶性粉”为假兽药,违法事实清楚,执法人员根据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依法对该兽药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款。这是我区对石门寨镇业务对接后的首次执法行动,为进一步规范原抚宁区三镇兽药市场打下基础,有力震慑了经营假劣兽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