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7月4日至7月25日,我区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矿山开采、钢铁冶金企业。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矿山、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执行情况;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治欠保支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