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和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上半年海港区规模以上服务业总体保持低位运行态势,企业增长乏力、盈利困难,主要行业发展形势不容乐观。
一、总体情况
上半年,海港区87家在统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31148万元,同比下降13.8%,降幅较上年同期扩大3.6个百分点;营业利润-2983万元,同比增亏2353万元;两税合计(营业税及附加和应交增值税)3748万元,同比下降25.3%;从业人数12620人,同比下降1.4%;应付职工薪酬327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
二、主要行业运行特点
(一)“互联网+”成为行业增长新动力。在宏观经济转型升级、互联网跨界融合加速拓展等多重利好因素驱动下,上半年海港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403万元,同比增长7.3%。
(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展稳健。在我区坚持做大三产扩规模,“奋力打造一流主城区和沿海经济增长极”的背景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总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市场管理企业活力逐步提升,旅游服务业企业实现稳步扩张。上半年海港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26135万元,同比增长2.9%;营业利润1613万元,同比增长24.2%;从业人员1780人,占我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总数的14.1%。
(三)民生相关行业发展较快。近年来,海港区加快了民生工程的投入,相关行业也得到较快发展。上半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营业收入2575万元,同比增长8.4%;公共设施管理业营业收入2524万元,增长28.2%;体育业营业收入398万元,同比增长9.8%;居民服务业营业收入324万元,同比增长16.7%;物业管理业营业收入5315万元,同比增长11.9%。
(四)交通运输及仓储业持续低迷,是我区规模以上服务业发展的最大阻力。受企业效益下滑、产量下降、煤炭需求疲软等因素影响,海港区交通运输业及仓储业收入增长乏力,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3388万元,同比下降18.9%,下拉我区规模以上服务业增速8.2个百分点。
(五)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发展受阻,是影响我区规模以上服务业增长的另一要素。以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为主的该行业受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影响,企业业务量明显减少,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上半年,该行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9910万元,同比下降25.6%,下拉我区规模以上服务业增速6.8个百分点。
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较难、负担较重。部分企业反映资金紧张,资金回笼周期拉长,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到位,服务业企业由于重人力、轻资本的特性,很多时候处于“融资无门”的尴尬境地。社保五险一金和各项税费占比过大,企业负担较重。
(二)技术人才短缺,市场竞争激烈。部分高技术行业企业反映高端技术以及管理人才招不到、留不住,存在短缺情况。部分传统服务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招工难,特别是对口的高级技工难招。市场竞争激烈,甚至出现无序竞争。服务业企业目前新业态形式较多,呈现出较好的发展趋势,但在多样化的业态形式下企业质量却参差不齐。
(三)“营改增”对不同行业影响不一。“营改增”对服务业企业经营的影响差别较为明显,对于新兴服务业,如软件企业等行业来说,由于享受相关行业政策如双软、技术先进型服务等优惠,“营改增”对实际税负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但对于交通行业企业来说,尽管名义税率下调,但由于增值税对企业开票规定更加严格,实际经营成本有较大程度上升。
四、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提升服务业竞争力。按照“供给侧”改革需求,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鼓励服务业企业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优化服务业结构,提升服务业层次和竞争力。对吸纳劳动力较强的传统服务业仍需充分挖掘,同时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对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的引导、支持力度。
(二)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贯彻落实中央申博体育在线:减轻企业负担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企业减负工作力度。对纳税大户应采取减免或返还的激励机制,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负担,同时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健康发展和服务业经济稳定增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大服务业行业监管力度,积极培育新增入库。政府推进,加强部门配合,落实部门职责,保障服务业统计工作向纵深开展。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快速掌握企业各项指标发展情况,及时挖掘有潜力的企业,增加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个数,对有贡献企业予以奖励,对困难企业予以政策性帮扶,促进我区服务业健康发展。
注:在统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企业)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海港区统计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