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管理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统一分配、分级管理、及时拨付、专款专用”原则,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方式,按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财政资金,专账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二是明确管理范围。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要求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认真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各项规定,积极指导项目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果。三是明确管理责任。加强各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账核算,执行好国库直接支付、政府采购等监管制度,严防资金挤占、截留、挪用;加快各项资金拨付进度,减少国库和单位账户滞留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尽快发挥资金使用效应。四是明确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专项资金管理法规制度和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意见,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稽核相协调的监督机制,促进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惠及于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