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领导责任机制。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为街道文明创建工作总指挥,包居领导为社区文明创建工作总指挥,社区主任为社区文明创建工作主要责任人。二是属地负责机制。坚持属地原则,各社区确保所辖范围内不出现明显垃圾、杂物乱堆现象,并认真做好路面保洁工作。三是网格管理机制。各社区将辖区内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区等按社区干部、包居干部、社区志愿者等人数进行划分,建立起分片包管、无缝对接的良好格局。四是日常督查机制。加强督查力度,扩大督查范围,对创建工作督查任务实行分片包干、逐级担责,确保督查工作覆盖广、有重点。五是效能追究机制。对反复被通报的问题,对包居领导、包居干部进行效能追究。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单位和个人的评先评优紧密挂钩,促进全街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