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清霾”行动。积极做好燃煤锅炉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辖区燃煤锅炉使用企业对接,大力推广洁净型煤使用。截止目前共推广使用洁净型煤203吨,整改燃煤锅炉8个。二是开展“碧水”行动。将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纳入日常环卫保洁范围,落实河长制,做好河道及排污口直排监控工作,对新开河排口、河道实施常态化监管,加强与发改局、水务局、市政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截止目前,累计清运河道两侧垃圾30余车,制止随意倾倒废水、垃圾的群众60余人次。三是开展“平安”行动。加大对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力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引导,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微信等形式加强“药安食美”APP宣传,强化监管员、信息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好清剿“黑窝点”攻坚战、“假冒伪劣”专项整治等行动,确保辖区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