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任务,层层分解。2017年省级下达任务指标63户,其中翻建7户、维修56户。在8月省级指标任务以及实施方案正式下达后,分解到各镇,并对工作实施、时间节点和任务完成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制定方案,严明程序。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要求,以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改善居住条件,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村民自愿、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审核审批、公开公示程序,合理选择改造方式,强化农房抗震要求和风貌管理、档案管理、验收管理。三是界定对象,规范审批。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均可前往所在辖区村委会递交申请。各镇将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委员会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的程序,确定危改对象,并张榜公示,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推进危房鉴定、审核审批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四是落实资金,分类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其中一般翻建户补助资金17500元/户,维修户补助资金7500元/户;低保翻建户补助资金19250元/户,低保维修户补助资金8250元/户;五保翻建户补助资金20500元/户,五保维修户补助资金9000元/户。五是求实创新,确保完成。要求各地在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对象作为重点,放在农村危房改造重点位置,同时,注意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力争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全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