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意图
为加强我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繁荣、整洁、优美的城区环境,保证创建文明城长效管理机制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秦皇岛市市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过程
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12月5日开始起草《bob博彩公司:市容市貌实施细则》,期间通过查找上位法规资料、听取相关行政部门和行政相对人意见和建议、法制部门审核、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上报区司法部门审核等一系列立法程序。2020年1月14日和2020年4月29日区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和张立铁等政府法律顾问对《规定》依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法律依据
起草《秦皇岛市海港区市容市貌实施细则》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依据有: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1992年)《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申博体育在线:严格执行全市城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港区推进城市区街巷道路居民小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秦皇岛市市容管理条例》。
起草《秦皇岛市海港区市容市貌实施细则》主要为集中解决我区内涉及到群众关心的市容市貌问题,明确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多部门协作共同落实相关工作。
四、主要内容
全文共八十四条,基本内容由总则、城市市容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粪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市政设施管理、交通占道管理、城市环境保护管理、市场监管民政管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附则共十二章构成。为我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繁荣、整洁、优美的城区环境提供重要依据,以建立健全城市容貌建设为前提,多部门联动为保障、执法人员督导为手段,解决群众身边问题为最终目的的多种举措构成。
五、审批程序
该《规定》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体审议后,由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经海港区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由区政府办履行发文程序,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
bob博彩公司: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